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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承纠纷应注意哪些细节,继承纠纷的法律特征是什么?
1.夫妻双方都活着的时候,一方立遗嘱,只能处分共同财产的一半。如果遗嘱的内容是夫妻双方共同认可的,最好分别立遗嘱签字。
2.夫妻一方去世时,如果没有遗嘱,共同财产的一半属于一半由活着的一方和其他继承人继承。
3.夫妻一方死亡后,如果不分割遗产,死亡一方的遗产份额实际上处于所有继承人的共同状态,死亡一方没有完全的处分权。事实上,这种状态可能持续数年、十年甚至更长时间。
4.例如,如果配偶去世,他没有办理继承手续,但房地产已经以活着的一方的名义生活和使用,孩子们也没有意见。十年后,活着的一方突然决定把房子给一个孩子,其他孩子可以立即跳出起诉,要求继承死者的遗产份额,理由是遗产没有分割。
1.继承纠纷的原因是具体的。继承是人民死亡造成的法律现象,是继承的法律原因。如果人有死亡,他们就不能继承。在现代法中,继承只能从人民(自然人)死亡(包括宣告死亡)开始。因此,只有人民死亡造成的财产所有权转让才属于财产继承的范畴。
2.作为继承主体的自然人也有一定的限制,即只能是法律规定范围内死者的近亲,除此之外,只能依法成为受遗赠人。
3.继承纠纷案件的对象范围具有特定性。继承是处理死者财产的法律制度。继承的对象只能是人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,他人财产或者集体财产不能作为继承的对象。虽然人民死亡,但如果没有遗留财产,就不会继承。因此,继承是基于私有财产的存在。在没有私有财产的社会,不可能存在财产继承制度。
4.继承纠纷案件的法律后果有权变更。继承是继承人承担被继承人财产的法律制度。被继承人死亡时,不再是民事权利义务的主体。财产的主体必须变更,要么转让给继承人,要么转让给受遗赠人。可以看出,人民死亡时发生的财产转让并不全部属于财产继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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